为进一步明确公章使用权限和范围,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我校于2021年12月颁布《东营市第一中学学校公章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无论是学生的在读证明、成绩证明、学籍档案、政审材料,还是学校重大工程合同、协议,在职教师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律在钉钉审批系统提出申请,经部门主任审核、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
自《规定》实施以来,各年级、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对学校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钉钉审批流程进行盖章申请。《规定》的颁布不仅规范了用印审批程序,为更好的服务教育教学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通过明确公章管理使用规范,提高了办事效率,维护了学校的形象与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