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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电教器材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02-04-03 点击量:1590

品名          机号          编号                                                                                                                                                                                              ⒈班级电教器材:微机、投影机、投影幕、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属学校财产,是为辅助教育教学而配置的,本班任课教师和授权学生具有使用权、管理权。 ⒉班主任应安排两名管理班级电教器材的财产管理员,做好以下工作: ⑴按时开关器材橱、讲桌,午休、晚上注意关好门窗,特别是走廊窗。 ⑵器材使用的准备、整理工作。 ⑶机器的保养工作,注意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场。 ⑷机器出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微机室报修。 ⒊对保管不利导致机器(含配件)丢失的,班级照价赔偿。 ⒋对机器灰尘较多的给予班级扣分处理。 ⒌对违章操作造成机器损坏的,学校将追究班级责任、照价赔偿。 ⒍不得运用电教器材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玩游戏、上不健康的网站、看与教学无关的影视片等,对违犯者,给予纪律处分。 ⒎严禁搬动讲台桌,以免将讲台底部微机、投影仪的各电源线、信号线拉断。 ⒏不得擅自打开机器主机箱,非机器维修需要,不得将机器随意搬动。 ⒐教室调整时,原班级的电教器材不动。 ⒑做好微机的防病毒工作,不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不打开来路不明的邮件包,在病毒发作日不开机等。 ⒒为便于管理,机器的编号不得涂改、损坏。 _____级_____班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市一中校产管理委员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