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宿舍楼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2-08-07 点击量:1912
一、教工入住宿舍后,要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休息。严禁在工作时间回到宿舍内;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和进行一切娱乐活动。
二、爱护使用所配校产,不得擅自改变所配校产的用途;维护好公共校产,确保校产完好无损,不丢失、不污染。
三、节约用水,用水时要开小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洗刷时水能满足使用为止。严禁长时间冲洗衣物;严禁直接在洗刷池内洗菜;严禁将剩菜剩饭及零食瓜果倒入洗刷池内。
四、安全节约用电,走廊灯由灯开关所在墙壁的房间负责关闭,卫生间灯由相对应的房间负责关闭。严禁长明灯,严禁私拉乱接任何电器,因此而导致线路损坏的,追究责任。
五、维持好舍内外卫生,走廊卫生由各舍所住人员共同扫除,卫生间、楼梯间卫生排定值日由教工专门扫除。在走廊内做饭的教工要保护好地面、墙面,严防任何污染;个人生活垃圾一律袋装放在本舍内,严禁放在走廊内,更不得倒放在洗刷间、卫生间内。
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闭门窗,要防止陌生人、可疑人进出宿舍楼内。任何人不得在休息时间在宿舍接待客人,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得留外人住宿,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要保管好炊具,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七、因特殊原因在其他教工休息后进入宿舍的,动作要轻、声音要小,且夜间不能开走廊灯,确保安静的休息环境。
八、安排的卫生扫除,各区责任人要认真负责,每日7:30前清扫完成,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九、校产检查部、卫生检查部要确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入住教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共同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
校产检查部 卫生检查部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