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田径场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02-06-04 点击量:2232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维护好塑胶田径场地及周边护拦,延长其使用寿命,使之更好地为教学活动服务,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进入塑胶田径场地活动或训练时,必须有体育教师的现场指导,在规定区域内开展活动,严禁在塑胶田径场地上踢足球、在绿茵足球场地内投掷铅球。
二、自觉维护塑胶田径场地的卫生,严禁在塑胶场地上乱丢废弃物品,更不能将垃圾塞入排水地沟内。
三、进出塑胶田径场时,严禁翻越护拦;严禁通过护拦搬运、传递体育器材和较重物品。
四、进行体育活动时,严禁在护拦上压腿、悬挂较重的物品、坐在或趴在护拦上休息。
五、塑胶田径场周边护拦上的金属球系易损饰物,严禁用手拍、打,推、拉;严禁用任何工具敲击护拦。
六、在塑胶田径场训练、活动时,注意爱护所喷涂的跑道分界线,严禁用力摩擦白线部分,,以免损伤胶面。
七、总务处、体育组要增强管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按原分工抓好教育引导和检查督导,确保场地使用规范,活动组织有序,设施保护完好。对违反《操场管理规定》和此补充规定的具体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活动组织管理人员)责任同究。
校产检查部
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