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月德育督导要求
发布时间:2003-03-16 点击量:1346
为使德育督导切实抓出成效,现对第二个月督导人员值班当天应完成的主要任务提出如下要
求:
⒈记录早操、上课迟到的学生2名以上,每人次1分;
⒉记录放学后快速跑向餐厅或在餐厅插队、说笑或在宿舍、教室吃饭的学生2名以上,每人
次2分;
⒊记录课间在教室、走廊、校园内喧哗、追逐打闹的学生2名以上,每人次2分;
⒋记录在校门口停车线内下、上自行车或在自行车棚内喧哗、打闹的学生1名以上,每人次
2分;
⒌记录不戴学生证或戴假证或仪表不符合中学生规范的学生2名以上,每人次1分;
⒍记录在校园、教室内吃零食或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的学生2名以上,每
人次2分;
⒎记录卫生不合格的教室、宿舍2个以上,每室次2分;
⒏记录在休息前在宿舍内不认真准备或喧哗、打闹的同学2名以上,每人次2分;
⒐记录上课、自习秩序不好或课间门前经常有学生聚集的班2个以上,每班次3分;
⒑记录上课来往于东西两院不整齐排队或下操后不按要求排两路队有序进入教学楼的班1个
以上,每班次2分;
⒒记录放学、离校时不关门窗、电器或开关教室、宿舍门窗发出声响很大的班或宿舍2个以
上,每室次2分。
为保证以上督导任务得以落实,增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实效性,本要求发布之日起,
督导人员检查记录中落实上述要求的应不少于80%,否则视为无效记录。
本要求已由3月15日校长办公会通过,3月17日起执行,请班主任提前组织班会学习,督导老师提前熟悉各项要求。
德 育 检 查 部
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