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营市二○○三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06-23 点击量:3389
根据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计划
二○○三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640人(具体见附件二)。各县区、各学校要努力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各学校之间的招生计划不得调剂使用。
二、招生范围
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市二中面向市直及东营区招生,县区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县区招生。
三、招生对象、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户口、在册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报名
(一) 报名时间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时间定于五月十四日至五月十九日下午六时,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本县区所属普通高中的考生,到本县区教育局基教股报名。
2、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考生到市教育中心报名。
3、借读考生报考户口所在地学校的,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基教股报名(在外借读生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到市教育中心报名)。
4、第一志愿报考英华园学校、正兴中学的考生,按照招生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到所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5、市一中、市二中、油田十中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办法由学校自定,考生专业合格后,由招生学校集体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三)、报名办法
1、县区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经县区教育局基教股资格审查后集体报名。
2、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市直及东营区考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报考市一中的县区考生(东营区考生除外)经县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同意后,单独报名;济军生产基地中学考生由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后在本校报名。
3、借读考生持借读学校证明信、初中学籍档案、资格审查证明(由学籍主管部门出具)、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4、居住东城(东城办、胜利办)城镇居民直系子女报考市一中、居住西城(辛店办、黄河办、文汇办)城镇居民直系子女报考市二中的须出具户口薄、父母所在单位介绍信、房产证明等。
5、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和外来投资人员子女报名时还须持其父母营业执照、户口簿(或暂住户口证明)。
6、特殊类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体育测试费及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领取并填写有关报名表格。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将《东营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信息卡》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时间:5月20日:垦利县、利津县;5月21日:广饶县、河口区;5月22日:东营区、济军生产基地中学;5月23日:油田十中、英华园学校、正兴中学。 同时,上缴报名费和考务费,办理“试卷领取凭证”。
(四)填报志愿
考生一般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为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为职业高中(中专)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兼报职业高中(中专),第一志愿报考职业高中(中专)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市直、东营区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市一中、市二中,只准填报其中一所学校。
五、编排考场
1、编排考场的原则:每考场30人,单人、单桌、单行;由市教育局统一混编考场和考生准考证号,考生准考证号打破乡镇、学校界限,交叉编排,每一位考生前、后、左、右不能有同一学校的学生。
2、考生准考证号用9位数字表示,第1-5位数字为招生学校代号;第6-9位数字为考生代号,从0001开始,由小号到大号连续编排。
各招生学校的编号为:东营市一中:05021、东营市二中:05022、东营区二中:05023、东营区职业中专:05024、东营职业学院中专部:05025、石油大学附中:05026、油田十中:05027、东营市高级技工学校:05028、英华园学校:05029、正兴中学:05030、河口区一中:05031、河口区职教中心:05032、垦利一中:05211、垦利二中:05212、济军生产基地中学:05213、利津一中:05221、利津二中:05222、利津职教中心:05223、广饶一中:05231、广饶二中:05232、广饶三中:05233、广饶四中:05234、广饶综合高中:05235、广饶县中专:05236、山东大王职业学院:05237、广饶一中分校:05238。
六、命题的依据及内容范围和考试科目及分值
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各科考试命题,以原省教委制定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调整方案》为依据,以东营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中实际学过的内容为命题范围,其中政治科目只考初中四年级实际学过的内容和时事政治(2002年5月-2003年4月底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
考试科目及分值:政治50分,其中时事政治占20%;历史、地理、生物、化学各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 物理70分,音乐、体育、美术基础理论(合卷)30分。
政治科目开卷考试,其他科目全部闭卷考试,数学科目考试考生可以使用计算器,其他科目考试一律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七、考试
(一)试题的运送、保管
1、运送:领取试题时必须派专人专车并由公安人员协助护运,各县区考试前两天到市教育局领取试题,试题在运送途中要做到人不离题,非经办试题人员不得搭车。
2、保管:各部门对试题必须妥善保管,要有专门的保密室存放试题,由两人以上专人日夜看管,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两人。值班期间严禁会客、饮酒、吸烟等。看管人员不得拿试题箱钥匙。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试题启用前属国家绝密材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启封。
若发生考试试题失密、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并迅速查明原因,对造成泄密事故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办。
(二)考前准备工作
1、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1人,下设保密、保卫、监考、考务、宣传、后勤等若干个小组。每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 要抽调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的人员监考。
2、考点准备草稿纸(八开白纸)和拆试题用的刀子,密封试题用的针、白线、锥子、大铁夹、浆糊以及2B铅笔、橡皮、墨水、圆珠笔等。
3、各考点在考试前一天上午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和监考人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明确职责,学习《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启封试卷的训练和演习。
4、考点要规划好考区。考点要在校门口挂横幅、标明考点名称。在进校醒目处张贴“考场分布图”、“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管理处罚规定”、“考生守则”及其它注意事项。
各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编号,考场编号要注明考场号和考生准考证起止号。每考场30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在课桌的右上角张贴考生座号,左上角张贴准考证号。张贴方法是:从进门的第一列桌子按座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向后贴,贴到最后一张桌子时,再从第二列最后一张桌子向前贴,呈“W”排列。
考前要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地面、墙壁和课桌内外无杂物、纸屑和文字、地图等,课桌洞朝前排列(斜坡桌子除外)。考试前一天下午,各考点组织考生熟悉自己所在的考场。
要利用有线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口号等各种形式,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5、凡考生较多的初中学校要派一名教师带队。考点负责人在考前要召集各学校领队人员开会,征求安排考生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了解考生思想状况,对考生进行思想和安全教育,宣布注意事项。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于6月22日、23日、24日三天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22日(星期日) 语文(8:00—10:00) 理、化(3:00—5:00)
6月23日(星期一) 数学(8:00—10:00) 英语(3:00—5:00)
6月24日(星期二) 音、体、美(合卷)、历史(8:00—10:00)政 治(10:30-11:30) 地理、生物(3:00——5:00)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20分,由各县区教育局装备办组织实施,市直学校考生(含民办学校及借读考生)由市教育局装备办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仍按东教发[2001]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育测试30分,由各县区教育局基教股组织实施,东营区及市直学校考生(含民办学校及借读考生)由市教育局基教科与东营区教育局基教股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办法仍按东教发【1997】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对文化课考试提出如下要求:
1、政治科目开卷考试考生可以带课本教材、资料进入考场,但不许带任何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寻呼机等),考生要独立完成考试,考生之间不得相互传阅资料、交换试卷,不准相互讨论和交头接耳。
2、数学科目考试考生可以使用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不准使用附带计算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必须遵守《考试实施程序及监考员守则》,无论发生何种情况,监考员都不得擅离考场。
4、考试时不得将各科试卷传出考场,备用试题不需要时不得拆封,如确实需要启用备用题,应请示考点主考并由主考、副主考二人签字后方可启封,启封备用题抽出与换进份数应相等,并与试卷一起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包括缺考和空考的空白卷),按准考证号的顺序自上而下由小号到大号整理好,交考务组检查无误后,按规定的装订线孔装订整齐,切匆出现漏卷、乱卷、倒装等情况。装订好的试卷由考点负责人验收、签字后,连同《考场记录》装入试卷袋内,当场密封。试卷封口不得加盖公章或做其它任何标记。
答题卡一律不装订,按准考证号的顺序从小号到大号,自上而下,清点无误后平整装入统一的塑料袋内,然后装入试题袋内,空白答题卡应同时装入,用密封条封口。
客观试卷不装袋或密封,只需按顺序清理好、装订成册即可。
6、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全面清理考场,打扫卫生,整理桌椅、关好门窗。
7、考试时,考生领队和学生家长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各县区或高中学校音、体、美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各县区及各高中学校自行组织。 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务必于 6月15日前将特长生招生人数及专业测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实验技能测试成绩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八、评卷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具体组织。考试成绩于7月上旬通知考生。
九、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集中录取,录取时要尊重考生志愿。
(一)、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根据学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与第二志愿学校一并录取,学校招生计划的2%,由学校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自主确定录取新生名单。
(二)、市一中按志愿录取1000人(含音、体、美特长生200人),其余200名左右的招生计划照顾东城城镇居民直系子女。市二中按第一志愿录取450人(含音体美70人),其余50人左右的招生计划照顾西城城镇居民直系子女。
(三)、音、体、美特长生按招生计划的3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 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分: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加10分,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最后一学年,受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主力队员的考生(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
(3)、烈士子女考生(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或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须持侨办或台办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须有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证明)。
2、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分,若同时具备两项,可累计加分:
(1)、凡参加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等级考试获得“C级”或“合格”证书者加10分,获得“B级”证书者加15分,获得“A 级”或“优秀”证书者加20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凡在山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声乐、器乐和舞蹈艺术考试中获得六级、七级证书者加10分,获得八级以上者加20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报考艺术特长班的考生不加分)。
考生若同时具备以上第1、2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五)、油田十中及英华园学校、正兴中学录取。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加分录取考生的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未参加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必须持市教育局与招生学校发放的录取花名册或录取通知书,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十、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负责,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树形象”工程的要求,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公开招生指标,公开招生政策,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公开录取结果,增加招生透明度,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考生查卷。招生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为政清廉。对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附件二: 东营市二○○三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班数 招生数 备 注
市一中 26 1200 含音乐、体育各50,美术100
市二中 10 500 含音乐15、美术25、体育30
东营区二中 7 360
河口区一中 15 750
垦利一中 22 1320
垦利二中 14 800
利津一中 24 1200
利津二中 16 800
广饶一中 24 1550 其中一中分校400
广饶二中 12 780
广饶三中 8 560
广饶四中 12 780
广饶综高 8 550
济军基地 3 130
石大附中 0 20
英华园学校 4 200
正兴中学 2 100
油田十中 1 40 体育、音乐各10,美术20
合 计 208 1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