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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内列队及休息秩序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3-09-16 点击量:1465

  一、关于列队问题   从目前运行情况看, 坚持较好的是高一,其次是高二,高三最差。   强化措施:   ①早、晚自习放学后的整队由正副班主任轮流组织,中午和下午放学后的整队分别由上午、下午第四节辅导老师组织,安排活动的班级整队由组织活动的老师负责。负责整队的老师要按学校排定的顺序将学生带出教学区,东院的要带过天桥,晚上队伍应带到宿舍楼。(本要求先试行两周,试行期间不到位的班级和管理责任人扣2分/次,两周后视情调整)。   ②学生离开宿舍、餐厅或其它活动场所,在校园中行进或进入教学区,两人以上者应自动列队(人数少时单列队,人数多时列两队),并自觉靠路右侧行走。(本要求由值班人员督促管理)   ③值班领导安排分工时要对检查列队提出明确要求,早操结束、上课预备前、课间操结束及放学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到教学楼门口、天桥出入口、餐厅及宿舍楼门口严格检查,不到岗者按2分/次扣分处理。   二、关于午、晚休问题   ①休息前的准备时间(不含规定的就餐时间),学生进入宿舍后主要是洗刷、打水、用厕,学生可以吃零食(水果、面包、牛奶等,禁吃瓜子、口香糖)。   ②为保证全体学生用水之需,洗刷时应用脸盆接好水,在宿舍内洗刷,不能直接占用水管洗刷,离开水管时要关好水龙头。   ③休息铃响时,学生必须在床上躺好,安静休息。休息时,床头不能有遮挡物,不能将壁橱门打开,否则以妨碍检查处理。   ④对午、晚休违纪学生的处理:第一次违纪的跟随值班老师在相应休息时间段内检查休息秩序,并完成老师部署的任务;第二次违纪的,除完成老师部署的任务外,跟随值班老师夜间巡逻;第三次违纪的,给予留宿及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本规定自二○○三年九月十八日起施行。                                  东营市第一中学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