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动会期间学生管理的要求
发布时间:2003-09-28 点击量:2981
根据校长办公会要求,就运动会期间的学生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级部、各班遵照执行。
⒈正副班主任必须在本班座区内,有比赛、裁判和大会服务任务时应保证有一人负责管理学生。
⒉观看比赛时,必须在本班指定座区内,不能擅自离开,严禁非运动 员和服务人员进入比赛场地。
⒊保持座区内秩序,不得喧哗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听收音机和录 音机,不得从事与运动会无关的活动。
⒋保持好本班的教室、宿舍和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持好座区内卫生。
⒌运动会期间,自习、就餐及休息时间如有调整,大会组委会将通过广播通知。上午、下午比赛结束时,一律整队按顺序带出运动场。
⒍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和本班座区。
⒎运动会期间一律不予准假,一律不准出校园。
⒏运动会期间的纪律、卫生检查除用于精神文明评选外,还记入班级考核。评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的,奖励月考 评10分;评为特 殊贡献奖的集体奖励5分。
⒐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政 教 处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