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状
发布时间:2004-02-20 点击量:1517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东营市教育局特向你单位颁发责任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常规工作指标(50分)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各单位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责任制,将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结合单位工作职责有针对性的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和完善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定期演练。
(三)加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专项经费的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培训。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月”活动及市统一组织的重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扩大学校安全教育层面,营造关注学校安全,关爱师生生命的社会氛围;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将学校安全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中;重点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人员的强制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确保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
(五)强化依法行政。对涉及师生安全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学校安全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三同时”,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评价、评估;积极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和各类事故。
(六)深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和完善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组织,达到验收条件;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七)推进工作创新。重点在监管方法、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八)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校舍、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及学生用车、危险化学药品、特种设备、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九)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事故控制指标(50分)
(一)县区教育局:县区内所属学校(幼儿园)杜绝师生死亡责任事故;杜绝师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市直学校及市审批的民办学校:杜绝师生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校舍、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及学生用车、危险化学药品、特种设备、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一次性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其他事故。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
1、实行综合考核,常规工作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一并纳入考核内容。
2、考核实行百分制。
3、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达到90分及以上),良好(达到80分,不满90分),合格(达到60分,不满80分),不合格(不满60分)。
4、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年终进行。
5、市教育局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奖惩。
1、通过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2004 2 20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