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和教学能力测评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7-09 点击量:1259
作者:东营市教育局 人事科 时间:2004-7-8 8:08:52
200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已圆满结束,考试成绩已公布,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拟于7月20日前进行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现将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于7月7日——7月10日到户口所在县区教育局报名参加认定申请,过期不申请者,按自动放弃论处。
二、申请认定范围
2004年7月底前毕业,符合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2004年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门成绩均达到合格线72分以上的;2003年两门考试中一门合格,2004年经补考另一门合格的;参加2003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的。
三、申请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直接认定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a、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二寸同底彩色照片);
b、已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单位盖章);
c、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d、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师范类)原件、复印件;
e、普通话等级证书(5年有效)原件、复印件;
f、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
g、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其他申请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a、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二寸同底彩色照片);
b、已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单位盖章);
c、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230元(根据鲁价费函[2003]29号文件规定);
d、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e、相应合格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f、普通话等级证书(5年有效)原件、复印件;
g、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
h、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I、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以上材料装入标准A4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姓名、单位、申请资格种类、学科、联系电话、材料内容等信息。
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申请材料由县区教育局初审并收齐,形成申请认定人员情况一览表(表样见附件1,请以打印原件和3.5寸软盘两种形式上报),一并交市教育局认定。
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人员材料在县区教育局留存直至认定结束,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将认定材料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四、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2004年教学能力测评工作于7月12日——20日进行,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评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测评时间拟定于7月20日。(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分组情况,请通知测评人员关注“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net”)
高中以上使用教材与2003年测评一致(详细情况见附件3)。测评时教材自备。
东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04年7月6日
附件3: 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使用教材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有关规定,东营市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定于2004年7月20日进行,现就教材使用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各学科说课范围均定为高中二年级教学内容,使用教材是东营市现行通用教材。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各学科说课使用中职国家规划教材,具体规定如下:
(一)文化课
《语文》,人教基础版,第一册,2001年第1版
《英语》,北师大基础版,第一册,2001年第1版
《物理》,人教提高版,第一册,2001年第1版
《化学》,人教基础版,2001年第1版
《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政治),高教京版,2001年第1版
《地理》、《生物》、《体育》使用教材同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东营市现行通用高二年级各学科教材。
(二)专业课
《计算机应用基础》,高教京版,2001年第1版
《机械制图》,高教版,2001年8月第1版
《基础会计》,高教版,2002年第1版
《化工原理》,化学工业出版社,1986年6月第一版
《电工基础》,高教版,2001年第1版
《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第一版
《餐饮服务与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第一版
《正常人体学基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年9月第一版
申请人申请任教学科在已公布教材中没有的,需从以上公布学科中采取专业就近的原则进行选择确定。
东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0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