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委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2004
发布时间:2004-04-27 点击量:1240
2004-4-27 10:01:18 (来源:东营日报) 阅读7次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全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近年来,全市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生活显著改善,社会秩序稳定,城市文明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应看到,我市的经济竞争力、社会文明程度、市民素质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发展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将进一步巩固创“五城”成果,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造福于民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人们渴望拥有富足充裕的物质生活、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谐文明的人际关系和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人民群众是城市的建设者和主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牢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抓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使广大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从根本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改善,构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文明城市的指标,包括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文明城市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和谐统一体,中央文明委用“经济发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社区文明、文化繁荣”等六句话给予高度概括。创建文明城市,是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创建文明城市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文明城市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综合素质,是城市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在新的历史阶段,城市的文明程度、社会秩序和环境质量,越来越成为一种无形的生产要素,成为重要的资本。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了,城市可以树形象,企业可以增商机,群众可以得实惠。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就是通过发展经济、建设民主政治、繁荣先进文化,整体推进现代化建设,增创发展新优势,增强城市竞争力,使我市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更高、形象更美、吸引力更强。
二、明确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 求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努力把东营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的现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我市首批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一)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夯实文明城市物质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把发展经济作为重中之重,以发展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按照高效生态经济的发展定位,抓住国家发改委帮助编制高效生态经济规划和省政府制定黄河三角洲加工制造业基地规划的机遇,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加大投入优化增量,大力推进招商引资,着力改革招商方式,改善投资环境,改进考核办法,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着力引进大项目、外资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迅速膨胀经济总量,壮大经济实力。深化改革搞活存量,在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发展活力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各类企业解放思想,勇于和国内外大企业进行资本联合,扩大规模,提高素质,增强竞争能力。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大力支持和推动油田存续企业的改革发展。调整优化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突出抓好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
济三个亮点;大力优化工业结构,加快培植有优势和竞争力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重点产品;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旅游等第三产业。尤其是深化产学研结合,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二)加强市民教育,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为主题,分行业、多层次地开展好群众性文明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扎实地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以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精神教育,把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与弘扬“和谐、诚信、创新、卓越”的“东营精神”结合起来,以此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热爱东营,建设家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黄河三角洲的建设与发展。继续深化“信用东营”建设,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强化信用道德观念、增强信用道德意识、倡树信用道德风尚。坚持分类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搞好“为民、务实、清廉”的教育;对窗口单位职工,重点搞好“爱岗敬业、服务社会”教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搞好“守法诚信”教育;对普通市民,重点搞好“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教育;对青少年,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从小抓起,培养“四有”新人。注重各类活动的教化功能,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在参与中发挥主体作用,在参与中提高文明素养。坚持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单位做好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家庭做好成员。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政治环境。实施“阳光政务工程”。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落实市民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努力使广大群众都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城市管理的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按照建设“平安东营”的部署,及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真正让广大群众有安全感。巩固和发展全国安全文明油区的成果,深入推进共治共建,确保油区长治久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搞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
(四)努力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建设完善东城,改造提高西城,加快东西城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人居环境生态化、城市形象特色化。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精心规划设计,建设精品工程,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加快编制生态市规划,搞好绿化、亮化、美化,进一步展现大空间、大绿地、大水面的城市风貌,实现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根据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规划建设大型文化设施。油地军校的各类文化体育设施,能开放的要全部向市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深入挖掘整理黄河口地域文化遗产,兼并吸收现代文明成果,加快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文化的凝聚力。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坚持用市场机制整合
文化资源,培育文化产业,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繁荣。巩固和扩大创“五城”的成果,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的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在城市,加快推进文明社区建设。认真总结推广社区工作经验,创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服务设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实现社区服务完善、文化活动丰富;加快“平安社区”建设,实现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真正把各类社区建成服务便利、秩序安定、环境优美、文化丰富、管理先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小康文明村活动。在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延伸统筹城乡发展的途径,拓展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内容,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辐射,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民富、村美、风正”的新社区。在行业,以执法执纪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化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投资软环境,树立行业新风。积极拓展文明单位创建领域,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旅游、娱乐、餐饮等行业。深化油地共建、军民
共建等活动,不断丰富共建形式和内容。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文明城市,是我市加快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是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全力以赴,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及各县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油地军校要齐抓共管,形成共建合力。要按照“四个环节工作法”的要求,把创建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并签订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体系,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方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对一些重点项目和难点问题合力攻坚。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创建文明城市,其实质是一项群众性的文明实践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节目,深入报道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各级各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积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和各自联系的群众开展好喜闻乐见、卓有成效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真正在全市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格局。
(三)精心组织,强化督查。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务政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市“双十”工程统一调度。人大、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视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曝光,促其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责任制进行督查考核,落实奖惩,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责任单位,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健全机制,加大投入。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办法,做到有章可循。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对必要经费要予以保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能运用市场手段的要推向市场。
(五)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人民的愿望、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以人民群众高兴和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尺度,真正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防止和反对各种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作表面文章,确保扎扎实实推进,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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