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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第一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4-09-20 点击量:1498

为了适应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促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信息宣传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校改革发展的途径,对于加强同上级部门、兄弟学校、学生家长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展示学校工作业绩,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学校各处、室、级部必须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信息宣传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宣传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级部确定一名同志为本单位的信息宣传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宣传稿件的采编上报工作。 三、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宣传报送制度 学校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对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目标管理,对学校各处、室、级部信息宣传工作提出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并组织考评。 办公室负责校园网建设的宏观指导、校园新闻的编辑与管理。 政教处负责校园信息的对外宣传与交流。 各处、室、级部要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上报信息稿件(一般每周一次,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所有上报稿件必须填写《学校信息宣传稿件登记单》。同时,要切实加强本处室的校园网页的建设。 信息宣传稿件要在选题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的改革与发展,努力发掘工作的创新处、闪光点。结合学校实际,下列信息属必报信息: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反映;学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思路、新问题、先模人物与事迹;各单位阶段性工作重大举措、大型(典型)活动、突出经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紧急事件应即时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的进展与结果。 四、制订考核办法,实行定期通报和考评奖励制度 学校将定期通报各处、室、级部信息宣传稿报送和录用情况。建立考评奖励制度,学校将根据各单位上报信息宣传稿件的信息量和采用量,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对漏报、误报、迟报、未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市一中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名单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市一中信息宣传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相甫 副组长:张立波 纪玉红 联络员:牛桂芬 信息员:     总务处: 赵子平     教务处: 赵吉山、杨 栋、张树彬     办公室: 董玉武     政教处: 牛桂芬     艺体处: 张姗姗、吕 军、成继峰     高一级部:王 玲     高二级部:刘养胜     高三级部:杨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