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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安全的十项规定

发布时间:2005-03-30 点击量:1728

1、自3月28日起,所有同学必须穿校服,正确规范地佩戴学生证,班主任要认真督促。学校自今天起,每天有一名中层领导带班,专门对校园出入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该规定要求的同学以年级为单位集中进行教育。 2、自觉树立“先人后己、谦恭礼让”的道德观念,坚决改掉下课后打水、买饭、去洗手间争抢、奔跑以及追逐打闹的不良习惯。 3、新教学楼上高二、高三的同学课间在走廊上活动时,一律不得紧靠走廊半墙,更不得趴在半墙上。 4、卫生扫除,特别是擦窗玻璃时,一律不得站在窗台上;在教学楼附近行走、活动时要尽量离窗户远一些。 5、遵守校产使用管理规定,开门、推窗用力要适当,严禁私接电器。 6、慎与陌生人接触,严禁与校外不良人员交往,严禁将校外人员带入、引入校内,更不得留宿。发现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推销商品或扰乱教学和生活秩序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7、同学之间有摩擦,要主动进行自我批评,尽快达成谅解;或向班主任反映以通过正当渠道处理,严禁打架斗殴互相报复。 8、宿舍门玻璃上要规范张贴住宿人员登记表,请假人员要张贴班主任签批的假条。休息时间,各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关门,晚上休息时同时关好门上风窗。各级部检查休息秩序时要同时督促检查门窗关闭情况。休息时宿舍有无故缺勤人员,舍长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报告。 9、遵守交通规则,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10、春季是流行病、传染病多发季节,同学们要注意天气变化,注意个人卫生,特别是饮食卫生,注意饮食安全。 以上规定和要求希望各级部、各班严肃教育、严抓落实,希望全体同学认真遵守。 东营市第一中学 200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