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营市第五次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23 点击量:1311
作者:东营市教育局体卫艺术办公室 时间:2005-4-22 13:12:30
[2005] 6号
各县区教研室、济军生产基地教育科、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音乐教师的业务素质和音乐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音乐课程教学改革。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举办第五次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在岗在职音乐专、兼职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二、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得用通俗唱法)。自备伴奏带。
2、键盘(钢琴、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
3、自弹自唱:从所教学段教材中精选部分声乐曲,现场抽签,自弹自唱。
4、笔试:音乐欣赏常识、音乐教育理论。听录音答卷(教材人音版)。
5、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苗、口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伴奏音乐自备。
三、参赛办法
1、名额分配:广饶县、利津县、垦利县:初中、小学各4名;东营区、河口区初中、小学各3名;济军基地中、小学各1名;高中和市直中小学各1名。
2、各单位需填写“参赛教师登记表”,于6月7日前报我室。
3、比赛时间、地点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选
1、比赛以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组进行评选。
2、比赛各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优胜者将代表我市参加全省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
2005年4月23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