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营市中小学美术新课程教学案例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25 点击量:1216
作者:东营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时间:2005-4-25 9:45:34
[2005]7号
各县区教研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教研室,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将新课标的精神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及时总结和交流我市美术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全面提高我市美术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东营市中小学美术新课程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执教美术学科的所有老师和美术教研人员均可参加。
二、评比要求
1、教学案例必须新颖,必须在教学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案例。
2、教学案例必须符合课标的基本理念。能培养学生基本的美术素养;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能促进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发展;能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能为促进学生的发展而评价等。
3、教学案例必须体现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使学生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4、教学案例的内容可涉及新教材的四大领域,也可自编的补充内容、生成式的教学内容等。
5、教学案例应有教学理念、教学目的、教学过程、教学反思和图片等等。
6、教学案例封面须标明课题、作者姓名、单位、邮编、联系电话等,案例正文部分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案例一律用A4纸打印。
7、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每篇论文需交纳评审费30元。
三、送交时间及篇数
请于2005年5月底前将案例(一式三份)送交东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卞全照老师处。联系电话:8332894 7995059
各单位报送数量分配如下: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各县区初(高)中和小学分别为6篇,济军生产基地3篇,市直中小学各1篇。
奖励办法: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分中学组、小学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发给证书。
评奖结果将上传至东营教育网。
东营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2005年4月15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