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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学后的学生行为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05-01-13 点击量:1964

为保证放学后教学楼环境整洁、秩序安静、人员畅通疏散及财物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⒈放学铃响后,学生不准一起涌出教室,应首先将书籍等学习用品放在桌洞内,餐卡、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妥善保存,做到桌面无任何物品,桌凳摆放整齐。 ⒉临窗的同学关好窗户; ⒊值日生负责关闭灯具、饮水机,并打扫室内卫生; ⒋上述任务完成后学生可以有序离开教室。早晨、中午、下午放学后不急于就餐的同学应在教室内安静地自习,不准喧哗、打闹,但离开教室前也必须按要求完成以上任务。 ⒌以上整理书籍等物品的要求限定在早晨、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至离开教室前,其它课间不做统一要求。同时,整理桌面物品的工作不准在上课时间进行。 ⒍早晨、中午、下午放学后,学生要有序进入餐厅就餐,不得在教室、宿舍、校园内吃东西,不得在宿舍楼前聚集。晚自习结束后应抓紧回宿舍按规定洗刷、就寝。 ⒎值日班长职责:一是监督班内同学上述任务的落实情况,二是在教室门口组织本班同学有序出教室,提醒同学不要在楼内喧哗、奔跑、打闹,三是记录本班放学后奔跑出教室的第一名同学,每周汇总一次,学校值班室不定期抽查。 ⒏班主任要切实负责,加强教育和管理,认真组织落实上述管理要求,确保整个校园环境整洁、安静、有序、安全。 ⒐本要求自2005年1月13起试运行,1月17日起正式实施。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