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关于评选优秀女教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2-22 点击量:1428
各级部、处、室: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女教职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岗位,勤奋学习,扎实工作,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进一步调动女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学校工会报请党委批准,决定于“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女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2、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活动,理论水平、教学与管理能力、改革与创新能力以及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成绩突出。
3、热爱一中,关心学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
二、评选名额
分别以各级部、艺体处、行政、教辅、后勤为单位,原则上按女职工人数20%的比例推荐,校工会女工委员会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拟定20位表彰人选,报办公会审批。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和效果。
2、推荐上报的优秀女教职工须填写《优秀女教职工推荐表》,优秀事迹简介不少于200字。
3、上报截止时间:2006年2月25日前报办公室。
市一中工会
200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