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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5 点击量:1099

各级部、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安排,200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确定,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负责部门 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人员请及时于办公室高科军老师联系。 二、时间安排 本周完成,具体上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请认定范围 2006年7月底毕业,符合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2003年以来取得山东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未参加认定的人员。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直接认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2寸同底彩色照片);填写好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1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2张;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体检表(填写姓名,粘贴照片);体检费80元;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2寸同底彩色照片);填写好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1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2张;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体检表(填写姓名,粘贴照片);体检费80元;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6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236元。 五、材料的整理 以上材料装入A4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上注名相关信息。 2006年9月25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