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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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校被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表彰为“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刘国通老师荣获“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标志着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我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按照正面引导与活动相结合、思想信念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灵活而有效地开展心理教育和疏导,培养了学生乐观、向上、积极的心理品质,为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办公室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