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员阳光健身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04 点击量:2051
各处、室、级部:
为推动教职工健身运动的开展,提升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 自九月份开始,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全员阳光健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艺体处负责选出一套符合教职工特点的健身操,并安排专人负责教练。
二、电教处负责将选好的健身操视频传输到校园网,供教职工业余时间观看。同时,教职工集中学习锻炼时负责提供音响。
三、自九月八日起,每周二至周五上午课间操时间,教职工在北院广场集中学习和锻炼。其中,艺体处划分各处、室、级部训练区,正、副班主任以及各岗位有值班任务的教职工轮流参加锻炼。
四、各处、室、级部要对教职工参加锻炼的情况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处理。
五、运动会期间,教职工将进行健身操展示;学校也将择机在各处、室、级部之间开展评比活动。
六、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东营市一中工会
200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