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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创新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2-26 点击量:1565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东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东营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东营市一中关于开展教育创新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

全校要把教育创新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总动力,着力增强教育工作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努力构建一套责任清晰、重点突出、持续推进的创新机制,不断扩大我校教育创新工作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强领导

思想高度重视

全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创新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创新工作项目,及时上报创新项目进展情况、经验做法。

搭建交流平台

通过组织举办教育创新论坛,创新项目展评、现场观摩点评等活动积极搭建创新成果交流平台,并积极推广。

加大宣传力度

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以及社会媒体对学校创新工作加大宣传,及时报道,强化创新典型宣传,努力在全校营造崇尚创新、学习典型、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制度

实行教育创新项目立项制度

学校加强对全校教育创新项目的规划管理,每年年初对确定的教育创新项目予以公布。各职能部门、年级部要站在全国、全省教育发展的前沿,借鉴教育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紧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密切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深入调研,认真谋划,每年确定和申报13个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教育创新项目。

实行教育创新项目督查制度

对学校年度教育创新项目,学校要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实行教育创新项目激励制度

学校设立教育工作创新奖,根据考评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创新项目进行表彰激励,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东营市第一中学

                              201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