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建立东营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联盟的通知》要求,我校作为省级文明单位,须选拔政治性强、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的三位教师,参与“东营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联盟”活动。
通知要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全国及省市文明网等开通博客、注册论坛,有针对性跟帖、留言,引导网上舆论,围绕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市文明办不定期通报文明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召开总结大会,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