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全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领导一行,到我校就事业法人登记和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学校党委副书记孙青山及有关职能部门主任参加了迎检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市属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在认真查找问题的同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和要求,市一中严格事业法人报告制度。今年2月份,及时报告了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教学及教研成绩、学校财务状况等,并严格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学校不存在任何违规办学的行为,法人登记证书或学校公章管理非常规范。 我校事业法人证书须及时变更。2016年7月新校搬迁至“东营区东三路与园博路交汇处”(临时地址)。由于学校新址尚未确定,法人登记证书中的“开办资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不能及时变更,待新址确定后,学校立即完成《事业法人证书》变更工作。(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