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2004年工作计划要点
发布时间:2004-01-30 点击量:1444
2004年是我国完成“十五”建设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一年。我省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山东教育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凝聚力量,干事创业,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我省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1.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文件精神,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并提出我省贯彻意见。研究制订我省贯彻《2020年教育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做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
2.通过举办座谈会、报告会、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高度重视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教材编写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为全省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3.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引导全省教育系统树立大局意识,端正办学思想,更新办学观念,把教育做大、做强、做活,使教育服务于发展,服务于社会,融入到我省现代化建设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奋发有为、敢于创新、勇于争先的新观念。联系教育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工作的快落实,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大发展。
二、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4.落实全国和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作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开展学籍管理信息化的试点,探索建立初中阶段学生分流制度,年度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贫困生助学金、免费发放教科书的有关规定,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保障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残疾少年儿童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
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高中的发展与建设,通过建设新校、名校扩张、联合办学、老校改造提升等渠道,努力扩大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的规模。改革办学体制,借鉴高校独立学院的做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中发展与建设,建立政府办学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办学的新体制。按照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多元投资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发展学前教育,强化民办学前教育的主体地位,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事业。
6.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争取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进入义务教育新课改。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周密准备,于2004年秋季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加强教材教辅管理,推进教材选用的民主化和多样性,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发国家课程的教材,力争全省教材建设达到20种。完善地方课程体系,力争可供学校和学生选择的地方课程达到2000课时左右。加强义务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继续组织中小学教育评价和中考招生制度的研究和改革。
7.继续做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继续推动学校上网工程,力争再有2个市实现“校校通”,使全省实现“校校通”的市达到7个,上网学校达到40%。配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的开展,启动并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以信息化带动农村教育发展。
8.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公民道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等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做好第一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追踪管理工作,开展第二批校外活动场所的评估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和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年内举办全省中小学卫生知识智力竞赛活动,加大卫生教育宣传工作的力度。
三、面向市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9.强化市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在市级政府统筹下,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体系。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强化宏观管理,弱化微观管理,减少行政审批,加强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10.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年内力争达到55万人。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就业、下岗、轮岗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力争全年培训200万人次以上。抓好重点学校建设,启动百所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继续抓好126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基础上,再确定100个专业进行试点。做好中职教材建设,组织编好一批实际、实用、具有特色的新教材。继续推广“双元制”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完善技能训练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具有熟练技能、适合在生产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技术工人。
11.积极稳妥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按照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的标准要求,启动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合格验收工作,年内对13所院校进行验收评估。继续扩大对口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教育的规模,进一步完善对口高职招生的办法和考试内容,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本科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进行高职学生专业技能教学考核,推行学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12.抓好成人教育评估,提高自学考试服务和管理质量。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评估。结合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加快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和优化自考专业结构,扩大学分制试点,努力扩大生源,确保学历考试报考科次数达到160万,非学历证书考试人次数达到100万。
四、继续深化改革,加快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步伐
13.加快办学体制改革。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和下发《山东省普通高校独立学院设置审批暂行办法》,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的试点,并规范其办学行为。积极推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支持大企业集团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职业技术学院,在招生计划的分配上进行重点倾斜。做好院校设置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抓好高校新校区建设,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程序,加强新校区项目的管理。
14.落实好2004年省属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以2004年度高校招生计划目标为指导,继续深化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改革。通过调整计划指标,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力度。优先发展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努力扩大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类专业及社会急需的理工科应用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本科计划,调整本专科比例。2004年省属研究生招生单位总体计划6000人,普通本专科拟安排30万人,省属高校2004年在校生达到86万人。
15.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是建设一批以培养复合型人才、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专业。启动“高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程”,用5年时间建设500个品牌专业、特色专业,2004年第一批将建设100个专业。成立省高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对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继续推进“人才质量工程”建设,出台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探索校际间学分互认的管理机制。在全省高校实行教育教学工作随机评估制度,年内对30所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教学进行工作评价。充分发挥两个高校教学评估机构的作用,配合教育部做好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实施新建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顾问制度,加强对新建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使新建院校尽快达到规范要求。
16.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做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工作,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优先面向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布岗。进一步做好 “十五”省级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项目和学科带头人岗位的中期检查和滚动发展,完善学科建设项目和带头人岗位的数量、内容和定位,努力使其与“泰山学者”建设工程配套进行,形成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中的两大梯队。
17.全面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在进一步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过程的调度和管理,争取有3-5个中心能通过评审进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五、推进产学研结合,坚持教育创新,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18.围绕培育优势学科,加强高等院校的基础研究,推动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加强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大力推进“211工程”二期建设任务的落实。
19.努力培养研究生教育的创新人才。在研究生教育中实施“泰山学子”培养创新工程,重在培育优秀创新人才。建设10个研究生教育重点建设基地,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合乎实际、具有较好导向性和操作性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研究生院在我省研究生教育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开放的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加强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交流,继续推行论文双盲评审和一次答辩复议制。
20.努力完成省教育信息网主干网建设工作。力争全省17市和90%的县(市、区)建成教育信息中心(城域网),实现省、地区节点、市、县四级教育信息中心宽带互联,基本建成具有教育自主产权的山东省教育信息网主干网。在统一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统一网络平台,为全省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各级各类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现代远程教育提供网络支持,达到“有序接入、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目标
21.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推进办学体制多元化发展。支持通过合作办学、设立分校、与现有高校合作举办独立学院等形式,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我省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年活动”,修改下发《民办高等学校办学规程》,促进民办教育的管理规范化。促进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教育涉外监管工作。
六、积极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2.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转换中小学用人机制,实行校长聘任制和教职工聘用制,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新的分配制度。继续稳步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修改完善并下发《关于全面推行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同时出台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管理人员职员制、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制、编制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等配套文件。
23.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继续做好面向社会和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认定条件,规范认定程序,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准入机制,推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启动民办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4.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我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积极为高校提供政策支持和具体服务,鼓励、引导高校多渠道、多层次引进高水平教师,努力解决高校教师短缺的问题。支持各高校创造条件,提高待遇大量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制定省属高校之间人才流动的基本规范,协调省属高校间的人才竞争,避免人才的内耗和外流。改进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方法,调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学科组人员结构,强化对高职学院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的针对性。
25.做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利用和发挥省级培训资源的作用,帮助各地搞好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深入进行调研和论证,制定下发高中新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启动“齐鲁名师建设工程”,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的教育名师。继续认真落实全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十五”规划,搞好组织和培训工作。继续深化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努力取消各种政策性障碍,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26.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待遇与政治待遇。组织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选派第三批教师援疆。
七、加强教育经费与资源监管,努力增加教育投入
27.继续深化财务改革,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教育的各项投资,通过推进银校合作、校企合作、引进外资、社会捐资、股份制改革及教育资源置换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对高校利用银行贷款的风险进行控制。总结推广“以县为主”的教育财务管理体制,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投入政策。进一步抓好省定4项教育费的征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地方义务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办法》。及时调度各地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的核定情况,督促各地尽快确定定额,努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短缺问题。加大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危改工程,进一步强化校舍安全责任,加大中小学校舍设施维护及危改工作督查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动全省危改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28.强化教育经费和资源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实事求是地核定学生收费标准,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理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努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进一步完善高校、厅直属单位财务运行机制,加大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财务分析。进一步规范高校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29.建立健全资助贫困学生就学制度,加快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步伐。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加大对高校工作的督查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拓宽国家助学贷款形式。继续严格执行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配合各经办银行和高校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资料库的建设工作。对高校学生欠费、资助困难学生政策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的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扶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八、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督导,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30.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按照“四五”普法的要求,分阶段、分层次完成对全省教育系统公务员和教职工轮训一遍,并组织开展教育法律法规考核。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首批拟评选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60所,推荐5-10所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利用组织全省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会同有关部门拍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就当前教育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配合省人大及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的调研论证和颁布实施工作。
31.扎实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继续进行对部分县(市、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复查。依据新修订的教育示范县(市、区)评估方案,严格组织实施教育示范县(市、区)的评估认定,推进全省“双高”“普九”工作。根据省政府要求,以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落实全国、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32.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党纪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三限”政策控制高中招生择校,进一步规范高中收费。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高校收费,积极推进校务公开。
33.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新进工作人员试行聘用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同时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统一部署、要求,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更广泛地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全面实行聘任制,实行动态管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经营单位,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
34.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现代化。以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出台《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干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修改和完善机关、直属单位干部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程序,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35.继续开展以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继续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提速的各项要求,精简各类会议和文件,压缩审批事项,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