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宣传弘扬教育系统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2-11 点击量:2521
中共山东省教育厅党组
关于大力宣传弘扬教育系统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各高等学校:
近几年来,我省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鲁”战略,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各类教育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在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教育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不畏艰辛、开拓进取、殚精竭虑、干事创业的先进模范人物。为进一步宣传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激励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奋发进取,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宣传弘扬教育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工作的重要性。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发现、宣传和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对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最近,日照市宣传学习王玉华(日照市实验高中原校长)的事迹,聊城市教育系统宣传学习穆新(聊城市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的事迹,在当地都引起了较大反响,产生了良好效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应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对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岗位上涌现出的各类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发现,及时总结,及时宣传,及时推广,让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师生、让社会了解学习他们的崇高精神境界、突出工作业绩,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的学习宣传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地各高校涌现的先进模范人物是当地和学校乃至全省教育系统的优秀代表,应在一定范围内加以宣传推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宣传弘扬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时,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应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使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在更大范围得以推广开来,发扬光大。
三、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的激励作用。对先进模范人物的挖掘和事迹的宣传要贴近教育实际,贴近广大师生,增强宣传工作的影响力,正确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做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先进的典型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各地对发现的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的宣传学习活动,要注重形式多样、富有成效,使全省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教师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切实将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转化为我们工作的巨大动力,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弘扬教育实践“三个代表”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主旋律。
二○○四年二月十一日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