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0日 星期六 农历 乙巳年(蛇)四月十三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教育部:新课程高考方案须考生点头

发布时间:2005-03-23 点击量:1683

信报讯(记者郑超)新课程实验地区制定本地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不仅要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而且要取得大多数考生、学校和社会的认同。这是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的。   教育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各实验省(区)要加强领导,加大对本省(区)基础教育考试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认真研究制定本省(区)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方案的研究制定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取得大多数考生、学校和社会的认同;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报教育部核准备案后公布施行。   据了解,自2004年9月起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参加实验的起始年级学生数约占13%;2005年,8-10个省(区)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参加实验的起始年级学生总数约占25%-30%;2006年,15-18个省(区)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参加实验的起始年级学生总数约占50%-60%;2007年,原则上全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 作者:《北京娱乐信报》办公室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