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对市级政府2003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发布时间:2004-03-15 点击量:2250
本站讯 今天,省教育厅举办了2003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培训班,启动对市级政府综合督导评估。教育厅领导马庆水、张兴民、张志勇、黄琦出席会议,各督导团成员6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马庆水做动员讲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2〕28号文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48号)精神,强化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去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03年度教育综合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开展了这次大规模的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督导检查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发〔2001〕21号、国办发〔2002〕28号和鲁政办发〔2002〕48号文件精神,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实施“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情况;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情况;各级财政预算支出中教育经费安排情况;纠正乱收费情况:制止中小学辍学情况;学校危房改造和安全工作情况;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情况。
此次评估是在省政府领导下进行的,具体工作由教育厅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了以马庆水副厅长任组长、其他各位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评估工作协调小组。评估分3组进行,成立了3个评估分团,每个分团负责评估5到6个市。根据评估指标内容,每个分团设教育管理、教育经费、教育发展、教育综合4个评估小组。本次督导评估主要采用“验证法”,即在各市自评的基础上,省督导评估团通过随机抽样,对各市的自评结果进行验证,最后得出评估结论。
培训班为期3天,主要是学习研讨评估细则和评估办法等。14日,各分团将赴各市进行督导,重点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重点抽查2个乡(镇、街道)。
对全省17个市市级政府进行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在我省是第一次,是新形势下运用督导评估机制推进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悉,这在全国也是首次。
2004 3 15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