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投入 强化管理 我市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
发布时间:2004-03-15 点击量:1362
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对加快我市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作出规划和部署。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的重要意义,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到200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有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要重视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确保2007年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到2007年,全市实现普及高中教育目标。
《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县级政府对本县区的农村教育工作负主要责任,要依法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以教职工工资等为重点的发展性经费投入。要建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由县级政府预算安排,按月拨付,确保经费定额不低于市定标准,并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逐步提高。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要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县区政府要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本县区内教职工同工同酬问题。
《意见》强调,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以实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为前提,全面推行农村中小学校长选聘制、任期制以及教职工聘任制。加强对校长和教师业绩的定期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将师德修养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选聘校长和教师的主要依据。要规范农村学校内部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推行高效的学校管理模式。要加强教育培训。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教师和校(园)长全面开展以能力提高、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培训。同时,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