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4-05-21 点击量:1935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鲁教基字〔2004〕13号
各市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处,各高等师范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2003〕21号)精神,推动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教学研究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中的特殊作用,确保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现就加强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校本教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校本教研是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推进的重要保障。大力开展校本教研,对于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目标,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发展、校长和教师专业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普通高中在校本教研方面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和高中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展示出校本研究的广阔前景。随着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开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化,学校和一线教师对课程有了较大的创造空间,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实践中会遇到新的问题或困惑,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校本教研制度,加强校本教研工作,成为当前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的现实要求与紧迫任务,也是深化教学研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校本教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扎实有效地推进校本教研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教研能力与水平。
二、明确目标,积极探索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
我省校本教研工作的目标是:经过3年的探索和建设,到2007年,全省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校本教研体制。80%以上的学校都能形成比较完备的校本教研制度,具备组织和开展校本教研的能力,能比较经常地、规范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大力开展校本教研示范校建设,到2007年全省有400所学校达到市级校本教研示范校的要求,200所达到省级校本教研示范校的要求,占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47.3%和23.7%。
建立校本教研制度,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校本教研的主题应来自学校,来自教学现场;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课程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课题,如新课程标准的解读培训、教材和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学科课程的实施、评价考试改革和新课程理念下教学管理制度的建立等。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针对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切身感受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攻关,并积极将研究成果直接运用于教学实践。要鼓励教师不断加强学习,形成读书学习和自我反思的良好习惯,增强研究意识,提高研究能力,把日常教学和教学研究融为一体,形成新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要引导教师正确处理自主研究和合作研究的关系,加强教师自主反思和教师互助、专家指导的结合,在“互动式”“启发式”的研究氛围中,激发教师们的问题意识,在不断“学习——实践——反思”的过程中,提高教师们的专业水平。要注意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要立足学校和教师的发展,建立学校之间、学校和教科研机构以及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发挥教研机构对校本教研的管理、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构建新课程实施的合作教研氛围,逐步形成教学、教研和科研三位一体的教学支持网络。
三、抓住重点,扎实开展校本教研工作
作为全国首批高中新课程实验区,我省进行新课程实验的主要任务是:验证国家新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开展必修与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课程等课程研究;总结课改经验,提高教师素质;开展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方式研究;进行教学评价改革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探索;完善适应新课程的教学管理研究等。校本教研要紧紧围绕这些课题,抓好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保障我省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顺利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深化教研机构内部改革,整合教研力量,建立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的组织机构,建设一支为新课程改革服务的、有活力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队伍;要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员在课程改革中的作用,尊重教研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特点,保证教研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教研工作中去,注重教研员的进修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要保证教研工作所需的经费投入,建立教研成果的奖励制度,鼓励教研员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各级教研机构要适应新课改的要求,调整工作思路,降低工作重心,承担起校本教研的管理、研究、指导和服务的任务,积极推动校本教研工作的开展。要努力实现由自上而下的教研方法为主向自下而上教研方法的转变;由教学大纲的解释者向新课程的研究和实践者转变;由共性课程的规范者向个性课程的催生者转变;由教学水平的鉴定者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促进者转变;由重点研究教师的教向重点研究学生的学转变;由侧重教材教法研究向课程理念和教学规律的研究转变。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校本教研的实施细则,建立校本教研有效运行机制和评价制度。实施细则要有利于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积极发挥学校的课程改革主阵地作用,构建学校与社会、家庭联系的桥梁,搞好新课程理念与内涵的学习和宣传,增进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新课程的理解,营造有利于课改实验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校长是校本教研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学校是实验基地、教室是研究场所、教师是教研者”的新理念,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为教师开展校本教研创造条件,引路导航,营造学校教研气氛和教研文化;要身体力行,直接参与、指导学校教研,努力成为校本教研的组织者、指导者和服务者。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核心,教导处牵头,教研组、年级组共同参与的教研网络,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的管理制度,如教研组活动制度、教师自学制度、教师培训制度、课堂教学研讨交流制度、教研成果展示与奖励制度等,确保校本教研的管理和实施走向规范化。
学校要与专业教研人员或学科专家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促进教师与专业研究人员直接对话与交流。高等师范院校要在建立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课程改革中教学研究的重要力量。省教育厅确定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要深入开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研究工作,发挥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践。专业研究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教学实践高度关注的热情,深入中学课程改革实践,走向基层,走向学校,积极主动地参与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努力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为学校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加强领导,保证校本教研工作健康推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校本教研对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校本教研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对校本教研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要把校本教研工作作为高中新课程实施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机制建设规划,在人员和经费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要把校本教研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作为对学校和教研部门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校本教研工作的领导,从2004起,省教育厅定期召开全省校本教研工作会议,每3年表彰1次校本教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地也应采取多种形式总结推广校本教研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推动校本教研工作健康地发展。
二○○四年五月十日
2004 5 21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