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4-05-28 点击量:1347
东教发[2004]45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科室:
《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创建文明城市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城市竞争力,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和《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现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确保我市首批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内容
根据《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国民教育”、“青少年教育”及其他指标项目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六大项。一是教育发展和依法治教。主要包括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学校收费管理、教师管理等内容。二是学生德育。主要包括学生素质(理想、道德、法制、健康、诚信、科普、爱国主义、文明行为习惯等)教育、课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等内容。三是学校安全。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及制度建设等内容。四是机关(学校)建设及行风建设。主要包括干部和教师理论学习、教育、机关行政效能及外部环境、行风建设等内容。五是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主要包括创建基础、共建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氛围等内容。六是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创建规划、创建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具体见附表)。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从现在起,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基础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加强舆论宣传,注重环境营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使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真正理解创建,积极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整体推进阶段(6月至10月)。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力量狠抓落实,做到创建工作与教育工作有机结合,与实施援助农村教育计划和建设“平安东营”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做到阶段性创建工作与整体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
(三)自查迎检阶段(11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对尚有差距的工作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尽快落实,争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工作迎接创城检查,同时也使全市教育系统在创建文明城市这一重要载体的带动下,实现教育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城市现代化、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快速推进全市教育发展的大好机遇,市教育局将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充分认识搞好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积极将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市教育局专门成立由张洪生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规范学校收费组、规范教师行为组、学生入学及经费支出组、学生德育组、机关(学校)建设及行风建设组、学校安全组、宣传组等七个工作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主要负责人由局领导兼任,负责提出所分工工作创建活动的运行机制、工作措施等,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抓好落实。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也要建立专门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好责任分工,以保证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
二是搞好宣传。市教育电视台及负责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等。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宣传栏、广播站、网络中心等阵地定期刊登、播送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人人皆知,营造解放思想、加快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真正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重视、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是强化督查。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可行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到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市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一月一调度和每月通报情况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步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市教育局把创建工作列入对县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题考核,使教育系统创城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各创建工作组及各县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327707,8332352)。
附件:1、全市教育系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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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系统创城指标体系及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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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局属学校创城指标体系及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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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科室:
根据市创城工作社会事业组调度会精神,现提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要抽调专人负责创城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并挂牌办公;市教育局各职责组也要确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调整《方案》中各项指标的完成时间,对一些常规性的指标,如一些制度、规范、办法、规划等的制定及实施,创建氛围的营造,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的落实等完成时间为6-7月,其余指标的完成时间为10月底.
三、根据市领导提出的每半月一调度的情况,市教育局将于每月月初和中旬各调度一次,请各单位抓紧工作,及时准备.
东营市教育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