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17 点击量:1197
作者:东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时间:2006-9-5 16:31:38
各县区教研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教研室,市直各学校:
现把山东省教育学会下发的《关于举办山东省教育学会2006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行部署,并务于10月20日以前把申报材料及申报目录统一上报市教科院教科室。
联系人:李志民。
联系电话:8332335;13854669989。
东营市教科院
二○○六年九月六日
附:《关于举办山东省教育学会2006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关于举办山东省教育学会
2006年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鲁教会函(2006)06号
各市教育学会、教科所(院、室、教育中心):
由省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著作评选活动已连续进行多年,对倡导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的风气,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该成果评选是教育教学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鉴于此,经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征集、评选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省内中小学教师、校长;教育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者;师范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二、内容、范围及要求
1.参评成果分论文、著作两类。从2005年元月至2006年10月,无论是否在刊物上发表过。过去已报过的不能重报。
2.参评稿件要立论扎实,观点新颖,针对性强,有实效性和独创性。
3.参评成果(论文一律用微机打印)一式一份,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三、评选时间及办法
1.参评成果由各市教育学会统一组织上报。
2.每位参评者,限报一项,多报无效。
3.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举办,每份参评成果需交参评费(论文50元、著作80元),此费将全部用于评选活动。
4.上报时务请打印参评成果目录一份,论文按目录顺序排好。
5.参评成果报送截止时间:2006年10月31日。
四、奖励等级
按照内容、体裁进行分类,组织知名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对确定奖励的名单和等级,经过公证后予以公布,并由山东省教育学会颁发(山东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证书;评选出的最优秀成果将推荐到省社科联,参加山东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山东省教育学会
二00六年八月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