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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27 点击量:1229

接府前社区居委会通知,200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已经开始,现通知如下: 1、凡具有东城常住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民医疗保险的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30元。 2、承接2006年继续参保的,或2007年新参保的,请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5:00之前将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缴到办公室,逾期无故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参保的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号码,未到办证年龄的要提供出生日期。 注意:1、自备零钱 2、到缴费处获取家庭成员序号3、请自行用铅笔在所交纸币上写上家庭成员序号。 办公室 2006年11月2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