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诗意校园—春天送你一首诗”大型诗
发布时间:2008-03-31 点击量:2055
关于举办“山东省诗意校园——春天送你一首诗”大型诗歌朗诵会活动的通知
由中国作家协会诗刊社、山东省高级中学协会和我校联合主办的“2008山东省诗意校园——春天送你一首诗”大型诗歌朗诵会,定于4月26日在我校举行。届时,将有全国著名诗人作为嘉宾到我校参加活动,并有大学教授为我校的文学爱好者举办专场文学报告会。为使本次活动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活动目的
向我校二十周年校庆献礼,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美化校园人文环境,提升师生文学素养,发挥诗歌的审美功能和潜移默化的作用,激发师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使教育的理性认识和感性体验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活动方式
1、 现场诗歌朗诵会 2、专家讲座
三、具体安排
2、 现场诗歌朗诵会:
时间:4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学校运动场
参加人员:高一高二全体师生及学校领导、与会专家、市领导
3、 文学报告会:
时间:4月26日(周六)下午2:30—4:30
地点:东院报告大厅
参加人员:高一高二文学爱好者
四、活动要求
4、 节目安排:
高一、高二各10个左右朗诵节目,音乐组3-4个歌舞节目。
5、 节目要求:
①可以是古体诗,也可为现代诗歌,诗歌内容要求健康积极,纯正高雅,节奏明快,适合朗诵。赞美大自然,讴歌美好生活,表达对祖国、家乡、学校、亲人、友人的深切感情。
②可以选择优秀诗人的名篇,也可以自己创作。鼓励原创。(原创诗歌,请事先交本班语文老师审阅)
③朗诵形式尽量多样,如独诵、合诵等,可配乐、伴舞。
6、 由艺体处安排两位节目主持人。
五、选拔程序
1、 由高一、高二语文教学组长组织初选,每组选10-15个节目,于4月3日将节目报教务处。
2、 学校于4月12、13两日对所报节目进行考察,同时确定现场朗诵节目。
3、 自4月20日开始进行节目彩排。
注:在组织编排节目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注重形式的多样性。
六、其它事项
a)丰富校园文化,建设诗意校园,让学生在诗意的校园氛围中成长,让诗歌照亮人生,让诗歌温暖心灵。
b)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语文教学组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爱好朗诵的同学积极参加,并且进行指导。
c) 为配合诗歌朗诵会,活动期间,同时征求学生的原创诗歌,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朗诵会现场公布,由嘉宾向原创诗歌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原创诗歌请于4月20日前交校文学社。
教务处 艺体处
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