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0日 星期六 农历 乙巳年(蛇)四月十三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教职工取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2 点击量:1665

一、申请人资格 1、市直单位在编(或退休)已婚职工,注意包含以下情况: (1)、不在东城居住的(2)、租房居住的。 2、已购买产权房的在编未婚职工。 二、报名办法 1、以家庭为单位,由职级较高的一名成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详见第四条)。 2、家庭其他成员同申请人住一起且有申报资格的,必需到对方单位开具证明(只需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填写时间) 3、老房子未卖掉的,必须报老房子;已卖掉的,必须提供买卖契约原件。 三、领填审批表的人员范围 与去年相比,下列事项中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动的,请务必于本周内到办公室领取空白审批表一式两份: 1、申报单位 2、被聘任的职称 3、工作单位 4、婚姻状况 5、住房产权 四、需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租房子的需提供租赁许可证),已缴取暖费但房产证暂未到手的(正在办理之中),可以买卖合同代替房产证。 (2)申报人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若没有结婚证或缺一个身份证,则需提供记载有该身份证号码的户口本;若没有户口本,则需提供贴有照片的户籍卡(或证明)。申报人配偶已经去世的,需附加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 (3)已交取暖费或已办理停暖手续的,需同时提供相应收据的复印件。 (4)买卖契约原件(已卖掉老房子的)。 (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原件(以红色公章为准)一式两份。 五、时间要求 上述材料务必于本周四(12.14日)上午11:00之前交到办公室,每户一个纸袋(已备好),自行将前四项材料装入并在袋面上写上申报人姓名,第(5)项单独存放,不装袋。办公室集中复印后据《审批表》将有关信息录入微机,形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再分别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逾期无故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审批表填写说明及租赁证办理办法已在校园网ftp办公室目录下公布,请下载到本机硬盘后仔细阅读,按要求填写,否则将被市房产局退回重返工,届时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附:咨询电话 房产局8083317,供热处8339823。 七、请各处室、级部负责人务必将以上精神传达到本部门分管的所有教职工,否则若有漏报、错报、未统计的情况,市取暖补贴领导小组将不再给予办理,由此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皆由各处室、级部负责。     办公室 2006年12月12日 星期二 取暖费补贴审批表填写说明 对照下页的审批表(节选),用碳素笔书写 1、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2、3、7、8、9、13、14~25项如实填写,但若子女没有申报资格或不与申请人住一起,则14~25项一律空白 4、现被聘为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填“中级”、“副高”,其他人员填“一般” 5、如1994.7 6、用全称 10、参照第4项,但配偶为家属的请填“家属”,此时11、12项空白 26、如“安兴北区18-1-301”等形式 27、28、29以证件上的记载为准 30、由市市政局供暖的填“市市政局供热管理处”,其他的由本人核实清楚后如实填写 31、参照第26~29项 32、补贴标准为:现任县级(或高级职称)职务的2750元,科级(或中级职称)职务的2250元,其他人员(含工人)一律2000元。33、同第8项 34、只允许出现领导姓名的手写体,不得盖私章。若配偶为家属,此处内容等于第37项 35、即填写本表的时间 36、同第2项 37、字体要求同第34项,内容为“刘晋伦” 38、同第35项           办公室 2006年12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