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人口信息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9 点击量:1674
请有关教职工到校园网"ftp \ a科室文件夹 \ 办公室 \ 重要通知 \目录下将《人口信息统计》下载到本机硬盘,打开后仔细阅读。(级部学管员处领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核查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辖区包括我校将开展这次清理核查活动。此项工作事关重大,非常严肃,请在校教职工务必认真如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填表人范围: 1. 我校女教师都要统计。
2.已婚男女双方均系市直单位,只有一套房子的家庭,由女方单位统计,男方从女方单位开证明信。如有两套房子或者更多,男女双方单位都要统计。如:一家有两套房子且未出租,双方都要填写2张表1。每一套未出租的房子,都要填写一张表1。
3.已婚男女双方均在一中工作,计生关系在一中,由女方统计。
4.男方在一中,女方无正式工作单位,计生关系在男方单位,由男方统计。
5. 租房住的已婚人员要统计。
6.单位上没分房,自己买房,我校男教师是户主的要在男方统计。如果不是户主,女方又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女方统计,男方在女方单位开证明信。如女方无正式单位,就在男方统计。
7. 未婚有房 、离婚有房的职工统计。
8.我校退休职工统计。
9.未婚且无房的不用统计。
请填表老师严格按照以下说明填写
信息核查填表说明
一.表 1《 东城街道常住人口入户调查表 》( 入户调查表 )
1.表格的上边一行,根据实际居住地, 填写:xxx社区(家庭居住小区) 、xxx楼、xxx单元、xxx层、xxx户,详细具体填写到门牌号,并留好联系电话。
2.男女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等一定要按照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分别填写。
3.婚姻状况填写: 初婚 、再婚、 离婚 、丧偶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4.当前避孕措施: 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例如,男用避孕套、宫内节育器、结扎、待孕(准备怀孕), 选择其一。
5.户籍地 : 户口在东城的具体填写到派出所,户口不在东城的写清xxx省xxx市xxx区xxx派出所
6.管理单位: 指该育龄妇女的计生关系所在处。具体填写到: xxx区xxx街道xxx村居或者所在的单位。
7.出生时间、孩子性别、根据户口本实际情况填写
8.策外原因包括:外出躲避、婚外生育、非婚生育、错批生育证、未落实避孕措施、避孕失败、漏管漏查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是否收抱养:填写收养证证号、收养证批复时间
10.医学证明编号:根据医学证明填写,重点填写2000年以后出生的孩子
11.是否上报:各单位核对档案
12.是否落户:根据户口本填写
13.户口挂靠情况:指本家庭成员之外而且年龄未超过49周岁的人员,其户口挂在这个家庭。挂靠人员中如有已婚育龄妇女的须提供计划生育管理单位的证明信,且加盖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公章;有2000年以来出生孩子的须提供其父母计划生育关系管理单位出具的 "出生上报证明"。
14.该户如有流出人员(已到计生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人员),须填写表1中的流出情况,其中:婚育证明发放时间、是否录入流动人口交换平台、现居住地是否回复, 这几项不用填写,上报后统一由计生办核对。
二.表五《东城街道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表》
1.在校教职工拥有自家住房以外,有出租房屋的还要填写表五。即此类情况的职工要填写表1和表五 两份表格。没出租房只填表1。
2.户主有几套住房就登记几套,如:户主有两套住房,本人居住一套,出租一套,户主本人居住的住房登记表 1,出租的房屋:如承租人系流动人口的(户口不在东城),只登记表五。户主共上交表1和表五两份表格。如果承租人系东城户口,承租人本人要分别登记 表1 和 表5 两张表。加上户主自己要填写的表1,户主要上交 2张表1和1张表五 共3张表。
3.如果户主有三套房子,自住一套,出租两套,户主就要两个承租人分别填写表五,即1套出租房填写1份表五。其它方面同上。承租人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出租人为承租人负总责。
4.此表中房屋信息指出租房屋信息。要严格按照房产证填写, 如一个商铺中有3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 此表就要登记3份, 十八周岁以上未婚人员只在此表 "同住人员" 中体现.
5.租房住的已婚职工分别填写表 1和 表 五。
三.表格的填写均以户口本等原始证件为主, 如户主提供不出户口本的, 调查人员须到其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核对.
四.表1贴育龄妇女的一寸彩照,表五贴承租人育龄妇女一寸彩照
五.育龄妇女信息卡发放到个人手中,请将各项内容逐一核实,出错的地方在原处用不同颜色笔修改.一律按现在实际情况修改。在表格右上方填写本人电话号码。此表属以前统计,在现有子女数,领取独生子证日期,子女情况栏,情况发生变化的不用修改.其他项目有错误的,必须修改.凡计生关系在我校但没发信息卡的报到 办公室:8338154。
这次统计的三份表格上交后,逐一上报直到省委,信息无法修改。各计生办、管理站,将对上报信息核查。一旦查出有漏报、谎报、误报等问题,直接追究单位及个人责任.因此,请老师在填完表格后认真核对,切忌出错,以免给单位及自己带来重大损失。
表格在4.19号上午11:00前上交,统一上报。不明白的事项,不要盲目填写,请拨打电话:8338154 / 8328803 内线:8154
办公室200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