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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教育局关于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0 点击量:1595

照省、市《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东营区将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3月25日――3月28日 二、报名地点 东营区一中体育馆(区一中西门北侧) 三、报名所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籍原件、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认可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在报名时,还要携带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和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规定: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用为236元(不含证书费);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费用为32元/科; 3、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费用为95元/科(自愿)。 五、有关说明 1、报名具体细节,请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或山东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2、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与教师资格证报名一并进行。 3、正规师范院校毕业生认定相应学历教师资格的,携带相关证件即可。 4、报名者乘坐148路或152路公交车到东营区一中下车。 东营区教育局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