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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取暖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1 点击量:2068

2010年取暖补贴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与去年相比,下列事项(一)中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动的,请务必于本周内到办公室领取空白审批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盖章后交回,无变动的无需填表。 (一)、领填审批表的人员范围 1、申报单位(即挂靠哪个单位进行申报的问题) 2、被聘任的职称 3、工作单位 4、婚姻状况 5、欲申报的房子 (二)、申请人资格 1、市直单位在编(或退休)已婚职工,注意包含以下情况: (1)、不在东城居住的(2)、租房居住的。 2、已购买产权房的在编未婚职工。 3、去年十月底后离婚且有房产证的。 三、报名办法 1、以家庭为单位,由职级较高的一名成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详见第四条)。 2、家庭其他成员同申请人住一起且有申报资格的,必需到对方单位开具不在该单位申报补贴的证明(只需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填写时间) 3、有多套房子的,随便选一套即可。 四、需准备的材料 (1)房产证(租房子的需提供租赁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一。房产证暂未到手的(正在办理之中),可以买卖合同代替房产证,同时提供已全额缴款的不动产正式机打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 (2)申报人的结婚证(离婚的就是离婚证)和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若没有结婚证或缺一个身份证,则需提供记载有该身份证号码的户口本;若没有户口本,则需提供贴有照片的户籍卡(或证明)。申报人配偶已经去世的,需附加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 (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表》原件(以红色公章为准)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复印一律用A4纸,其中身份证两面都复印,房产证或租赁证前3页必须复印。 六、时间要求 上述材料务必于本周五(10.15日)上午11:00之前交到办公室,每户一个纸袋(已备好),自行将前两项材料装入并在袋子正面封口处写上申报人姓名,第(3)项单独存放,不装袋。办公室据《审批表》将有关信息录入微机,形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贴审批汇总表》,再分别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逾期无故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审批表填写说明已在校园网“ftp \ a科室文件夹\办公室 \ 取暖补贴2010”目录下公布,请下载到本机硬盘后仔细阅读,按要求填写,否则将被市房产局退回重返工,届时请自行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八、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      办公室 2001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