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20 点击量:1379
市政府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中全面启动工伤保险业务,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该险种只需用人单位按时缴费,职工本人不用缴。我校已为去年底在编人员加入了该保险,名单已公布到“校园网ftp\办公室\工伤保险”目录下。
本通知及有关文件电子稿已放到“校园网ftp\办公室\工伤保险”目录下,建议浏览顺序为:
1、工伤的概念
2、工伤申报程序
3、医疗费报销及转院申报程序。
请有关人员仔细阅读,否则因不了解政策而贻误治疗报销的,一切后果自负。
另外,请花名册中所列人员务必于8月30日前将一张近期一寸彩照交到办公室,以备办理工伤保险手册。注:照片背面写上序号和姓名,其中序号和姓名要以《2007参保花名册.xls》中公布的为准。
办公室 2007年7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