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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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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_11年新增人员办理社保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3 点击量:2877

一、人员名单

薄鹏飞、王珍、杨芳华、杨雪梅、李晗、李伟华、李艳、吕晓春、宋晖yw、田建涛、吴萍萍、肖婷、张娜娜、潘凤

二、照相的有关事项

1、照相馆推荐:

市实验学校(原实验小学)十字路口往南100米路西的华联彩扩社,费用自理,联系电话77605607885359,联系人徐瑛。前往照相时:①必须说明是社保卡照片,以便摄影师进行特殊处理。②自带U盘,以备将照片拷回(要求见下面第3条)。除此之外,也可到其它照相馆照相。

2、照相服装:

不着制式服装,应着棕色、红色、绿色、黑色等有领深色服装,不能穿白色等浅色服装。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必须能清楚地看到双眼,镜框不能遮住眼睛的任何一部分发型整齐不能遮住脸,特别是不能遮住眼睛,要露出全部面庞不戴首饰,不化浓妆,头顶不做过高的发髻,头发自然,能看见两耳。如果头发比较蓬松,可用水压一下。

3、电子照片命名要求:

一般形式为“身份证号姓名.jpg,比如:37050219781008张三.jpg

注意:身份证号码必须用18位的。

4、务必于1227上午900之前完成以下事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把电子照片发送到邮箱gkj2000@163.com

2)将制卡工本费25元交到档案室。

5、照片不是华联彩扩社采集而又被市社保处退回的,往后的一切事宜请自行出面办理。

 

办公室 201112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