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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干部理论和普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3 点击量:1733

根据《2011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要求,1223日—27日组织科级干部理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科级在职干部。

二、考试内容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黄蓝经济区开发建设基本知识、当前理论热点问题、普法知识等。

三、考试组织

采用开卷考试。单位携带《2011年度干部理论、普法考试报名登记表》,于1223日下午领取理论考试题,于1224日上午9:001100组织考试,1227日下午4:00前将试卷交回市委学委会办公室。

四、交卷时间

普法考试交卷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上午;理论考试交卷截止时间为12月27日上午。

 

办公室201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