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特级教师评选《通知》要求,我校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民主测评和资格审查等环节,决定推荐刘其富同志参加2011年首批市特级教师评选。为广泛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公正,经研究,决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11年11月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发现被推荐人存在问题或推荐过程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等,均可向学校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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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