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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7 点击量:1946

根据东文明委【201118号文件精神,201111月对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分材料上报和实地复查考核两大部分。1110日之前办公室报送复查材料;实地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今年的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标准

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重点依据省文明办新颁布的《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施行)》进行,考核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考核细则共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大类,共设置7大项、22个指标、35项考核内容,共129条考核标准。各分工处室认真学习《考核细则》和《通知》,吃透文件精神,为材料准备打好基础。文件内容到办公室FTP处查看。

二、  考核结果运用

实地考核总分为105分,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5分。复查考核得分达不到90分的单位,为2011年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不合格,不得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

三、  责任分工

加强组织与领导。学校决定成立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领导小组,纪委书记张利波分管该项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统一协调组织。本次考核工作按照《考核细则》内容,承担具体任务的科室有:办公室、工会、学管处、总务处、综治办、教务处、团委,由相关处室主任具体负责。具体内容已下发,其他没有安排具体工作的级部、处室做好协助与配合。

四、  材料整理

材料完成后,按照“省规范化学校复评”时材料整理的标准进行,一律打印目录,用塑料夹装订,装档案盒,全部完成后交办公室统一整理。档案盒、塑料夹由办公室统一式样准备。

五、  材料上交时间

   1115统一上交。

材料整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相关处室主任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严格标准,精心准备。杜绝拖后腿或出现材料不全扣分现象。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保证今年复评顺利通过。

 

办公室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