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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摘编    发布时间:2012-11-29 点击量:2557

 

各区县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
    党的十八大刚刚胜利闭幕,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二年,又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因此,切实做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东营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东普法办〔2012〕14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认真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到12月底,12月4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宣传重点
    1.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浓厚氛围。
    2.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3.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特别要加强对《教育法》、《教师法》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要注重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环境。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与教育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2.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这个主题,积极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前后,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掀起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新高潮。
    3.贴近实际,重在实效。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与“法律进学校” 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法律进学校”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开展,学校要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各学科渗透教育,要紧密贴近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实际,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懂法,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请各县区,各单位将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