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从本周起施行教职工考勤周公示制度。凡因事或因病请假的教职工,一律按照学校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完成后,报学校办公室留存。凡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各级部、职能部门每周施行考勤汇总制度,上一周的情况下周一上午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经核对汇总后,在值班室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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