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全国校安办函[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全国校安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校舍排查鉴定,建立防震减灾预案,加强防灾自救教育和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学校防震减灾能力。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全国校安办函[2013]3号)
东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总务、安保、学管、各级部根据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张利波
【来源:办公室 编辑:郝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