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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音乐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点击量:1889

一、考试时间:323日上午8:00

二、考试地点:二楼音乐教室

三、考试基本程序

⒈考生7:30凭准考证到东院一楼报告厅开考前会。8:00第一组考生到二楼候考室等候抽签、编号,其他考生在原处等待。6人一组先抽签,根据抽签号决定考试顺序,每次2人进入考场,考试时只允许1位考生进考场,1位考生在外等候。

⒉准考证的检查核对(存根、准考证、本人三一致),核对无误的学生跟随引导员进入二楼技能考场。

四、评分

⒈标准:满分100分。其中主项50分,副项30分,视唱10分,模唱10分。每项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最低分,求平均分的方式。

⒉成绩公布:每组6人完成后,及时将成绩张贴在门卫旁黑板上。

五、注意问题:

⒈考试时,不报姓名考号,只报编号及考试曲目。考生报完主项曲目后接着演唱(奏)、报完副项曲目后接着演唱(奏)、抽取视唱、模唱的顺序进行。视唱抽取一条简谱,模唱的方式采取先弹标准音“6”然后连续弹奏3遍再进行模唱。

⒉考试时学校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⒊考试期间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打闹,一经发现有此现象取消考试资格。考完后立即离开考场。

⒋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⒌考生一律不允许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查出立即清理出场。

六、录取办法:专业合格证按一定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