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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摘编    发布时间:2012-12-21 点击量:2868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2012年冬季中小学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对学校各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冬季取暖、校舍建筑、校车安全、食堂、电线线路、饮用水源、实验室、实验用药品、消防设施等。检查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不留死角,检查要有记录,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进行整改。
    二、针对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防止传染病、火灾、交通、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密切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联系,针对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和造成的校舍安全隐患,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三、切实加强学校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努力完善校舍暖气设施,严禁中小学采用火炉、煤炉、火炕等明火取暖。对采用电暖等方式取暖的学校,要组织对相关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都要安排专门的生活教师,对学生就寝及取暖情况进行定时、定点巡查,及时消除寄宿取暖中的各种隐患,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健康。
    四、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中小学要集中安排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常识教育,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和认知特点,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报告会、模拟事故和自救互救应急演练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预防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拥挤踩踏、用电用气等事故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大对寄宿制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完善和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和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进一步制定安全防范办法,加强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要按规定聘用专业保安,切实保证保安人员数量足、素质高、能力强;校门保卫、重点部位监控系统和报警设备安装,重点时段的安全监控和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学生和幼儿接送交接等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到位,确保师生安全。
    七、加强校车的规范管理
    各学校要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对校车使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审核校车驾驶员资质,严防校车带病上路,严厉打击非法私自接送学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以及故障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校车超载、超速、酒后驾车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对家长和学生做好文明乘车、安全乘车的教育。
    八、做好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严把食品卫生关,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事件的发生和防控。学校要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流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学校食堂、小卖部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厅、小卖部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饭菜试尝制度和菜品留样等制度,所有学校对师生要定期开展食品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九、进一步加强集体活动和冬季校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校外活动,必须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提前制订相关活动的安全预案,没有安全保障措施不得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开展前学校要针对性地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安全事项,对活动场地的相关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管理缺失、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未排除等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制订并落实校长、教师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负责疏导、保护、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定班容量,要保证楼道、楼梯的照明和畅通,夜间要尽量避免学生大规模的集体活动。
    十、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学校锅炉、煤气罐等压力容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落实管理责任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要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必须依法定期检验,防止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十一、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冬季穿衣较厚,易夹带各类危险物品,学校要做好管制刀具、铁棍等易对学生进行人身伤害的危险品的清缴工作,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注重宣传教育。要认真汲取其他地方发生校园刀具伤人案件的教训,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校园安全动态,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伤害事件的发生。
    十二、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各学校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烟花爆竹燃放的各项工作措施,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冬令营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自觉遵守购买、燃放规定,掌握必要的自护自救方法,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
    十三、积极防范滑冰溺水事故
    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路上和假期不到河、湖、水库等结冰水域走动和滑冰,不到未开放的冰面游玩,发现有人落水要呼救或拨打报警电话,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寒假前要做好防滑冰溺水的针对性教育,并以“给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让学生家长尽到监护人的责任。要争取相关部门、社区、村委会支持,在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并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十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针对上述项目,结合本单位、本学校实际,按照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部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同时做好设施设备冬季维护保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温暖过冬。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严防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