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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3 点击量:1100

各级部、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市直中小学各推荐一名,6月 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师训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推荐人选范围
凡连续执教5年(含5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现任专任教师均可推荐。
三、推荐条件
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法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有团结合作精神,为人师表,重视、关心学生的终生成长,能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⒉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及时学习和了解国内外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教学实践坚持和秉承以人为本,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在教学中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勤于钻研教学技能,勇于创新教学方法。
⒊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创新出具有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或教学案例;在新课程理念下成功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讲授过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能因人因材施教,大幅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学生综合素质高。
⒋具有过硬的创新意志品质,善于学习、积累、总结、反思,敢于质疑、否定、突破、创新,能用发展的思路对教学现状经常进行反思,并不断突破前人,有所创新。
⒌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最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价值;能将本人的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加以理论升华,出版有教育教学理论著作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相关文章,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⒈组织报名6月3日一天时间,截至下午5点。需上报《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教师系列)申报表》,电子版在省教育厅网站“最新文件”栏目下载(或在下面连接下载)。其中报表里边的主要创新事迹限制200字以内。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不分配名额,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学校考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报名。
⒉资格审查6月4日。根据评选条件自由申报,学校组织评委会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民主评议确认。
⒊拟定人选,整理材料。6月 5日。对拟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主要事迹等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

点击下载《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教师系列)申报表》.doc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来源:办公室 编辑:郝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