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属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暨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奋发进取、奉献教育教学一线,加快推进教育转型发展,根据《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以下简称“功勋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属高等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评功勋教师,原则上不包括校长、副校长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本次共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于教育事业,模范遵纪守法。
(二)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满20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一般应具备相当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力突出,成果特别显著,育人、科研等业绩得到社会充分认可,在我市教育界具有较高声誉。
(四)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1.获得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或名师称号;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3.个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4.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其他综合表彰奖励。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艰苦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的教师。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5月1日。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组织报名(5月1日-6月10日)。功勋教师评选不分配名额,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报名。走向社会的毕业生可实名向教师所在单位推荐曾经为自己任教的教师参加评选,推荐意见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相关报名材料可从东营教育信息网下载。
(二)资格审查(6月11日)。根据评选条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报名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同意推荐”得票率达不到80%的,不予推荐。
(三)拟定人选(6月12日-16日)。各单位要对拟推荐人员的姓名、主要事迹等内容通过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报审核(6月17日-30日)。各县区由教育部门会同人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统一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其他单位直接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复审,确定参评人员。
1.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申报地点: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提报材料:
(1)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推荐名册。
(2)《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登记表》、《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和3000字左右的综合事迹材料各一式十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推荐人选工作成绩和业绩的有关奖励证书、著书论述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类装订成册)。
提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打印目录并装袋,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社会推荐(7月1日-7月15日)。通过市内报刊、各类网站公开参评人员事迹,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社会推荐。推荐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
(六)专业评审(7月16日-22日)。委托外地市级以上专业机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按不高于评选数额1:1.5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七)综合评审(7月23日-31日)。评委会主任主持召开评审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功勋教师人选。
(八)公示备案(8月1日-20日)。通过东营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东营教育电视台、东营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对功勋教师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等在全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颁发证书,由市评委会办公室报市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设立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称号,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视关心。做好首批功勋教师评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推荐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监察、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责任。
(二)严肃工作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逐级申报,层层把关,各县区单位不得另外设定附加条件,真正把那些长期在一线任教、业绩突出、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要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全程监督,凡弄虚作假、在推荐中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直至撤销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宣传引导。评选期间,要充分发挥东营教育电视台、东营教育信息网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评选结束后,要通过专题访谈、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市教育局414房间
联 系 人:王学玉 陶磊
联系电话:8337171
电子邮箱:jyjrenshike@163.com
附件:附件:1. 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登记表附件1
2. 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推荐名册附件2
3. 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3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