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目前,我市开始进入汛期,为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决定对全市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校舍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对因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立即成立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小组,迅速开展汛期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校长(园长)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有经验、有一定业务水平的人员具体负责校舍安全的排查和日常检查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防汛抗旱等部门的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信息,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及时化解不安全因素,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排查范围
对全市各类(包括民办、其他部门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校舍、各类附属设施(如厕所、围墙、排水设施、用电设施等),以及学校周边设施(如道路、泄洪沟、防雷防电设施等)。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设施,要立即停止使用。
三、排查方式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市直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校舍进行排查。各单位要详细做好排查记录,记录结果要由相关责任人和校长(园长)签字。学校发现的校舍隐患要划定监护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师生靠近,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学校要将险情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停止使用并立即拆除,鉴定为非D级危房的要进行改造后再行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校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妥善安排临时周转校舍,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时间安排
5月22日至5月31日为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排查阶段,市直学校应在5月底完成自查。之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排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学校比例不低于30%,重点抽查校舍安全状况、应急避险措施、自查结果纪录等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校舍安全排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校安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实施校安工程对提高校舍抗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09〕14号)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综合防灾规划,优先考虑将中小学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各地要在校安工程项目中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对照校安工程规划,逐一检查规划中具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学校的建设,确保一一建好,在灾难来临时,能用得上;二是要积极争取地震、国土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支持,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技术指导,同时加强相关演练和培训工作,保证关键时候能管用;三是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在实施校安工程后续规划和其他校舍建设项目中,建设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应急避难场所要求的学校。
附件:东营市2013年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排查记录表(略)
东营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1日